发布时间:2018-01-05 16:08: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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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有些奇怪的地方,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怎么还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事呢。
 
    后来看了一下整个案件,原来是业主全款买的房子,整个过程也算流畅,但是却缺乏了一个关键的合同。
 
    那这个房子是有什么问题呢,为啥如此大额的交易,居然没有合同,里面有什么猫腻?看整个过程,开发商明显不占理,坐地起价,可是业主没有合同,打官司恐怕胜算也不大。
 
    我觉得在国内交易不要去相信什么契约精神,最起码的购房合同这种东西一定要签署。万一产生纠纷,合同起码可以一部分保障业主的权益。
 
    在某些案例中,合同也不一定就完全保障业主利益。比如有些房子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一旦开发商与他人有债务纠纷,对于业主可能都会产生影响。
 
    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都是一辈子的大事,最起码的保障是两点,买房时一定签署购房合同,买房后尽快要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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