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6 15:26: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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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这个案件当事人杨先生其实是在做一件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事情,可以说是挺身而出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如果这都需要赔偿,那以后谁还敢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这次的纠正可以说正是时候,也体现了我们法律的公正和严肃,值得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点赞。

    二、这个问题既涉及到法律问题,又涉及到道德问题,同时有关法院的判决问题。我们一个个说。
 
    1、先说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是至少我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准则,譬如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老人的死亡是否与被劝阻吸烟引有直接关联。假设有直接关联,那么怎么从医学界定被劝阻吸烟的行为是老人发病的诱因?为啥不是他自己抽烟诱发的死亡?
 
    这又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是在法律范围之内在合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或者说是“正当防卫”。老人在电梯内抽烟首先是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力,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当事人用语言劝阻,属于正当行使公民权利。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当事人杨先生并没有存在超越权力之外的行为。这与老人的死亡在法律上就不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谁主张谁举证是一个基本权利,而且本案也不属于“举证倒置”的范围之内。
 
    再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小偷偷了我的手机,我追小偷,小偷心脏病发作了,怪我咯?那我追之前还得查看一下小偷的病史不成?
 
    2、道德问题。一个社会的公序良俗,需要全民遵守,不知道这个老人是否是从农村进入到城市生活,还是一直在城市里生活。
 
    如果说他是从农村进入到城市生活,面对城市的生活准则,他首先应该有一定的敬畏,即使不懂,当别人劝阻时,也应该知道自己的错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从古到今一直在讲要“入乡随俗”,入乡随俗不是说只有城市人下了乡村才遵守习俗,而是相互的。这位老人就算不认字,但是应该懂得基本做人的道理吧?
 
    如果是一直在城市中生活的老人,他完全有理由懂得这条规则,如果不遵守,还与别人争吵那就真的是我们常说的那种:“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我们尊重的是道德,不是老人!
 
    3、关于法院的判决问题。之前有一个案例可供大家借鉴,就是前些日子引发大家关注的“江歌遇害案”。中国的民众分分留言签字要求日本法院判处凶手陈世峰。这个事件在日本闹得也很大,日本的法院包括民众都不理解,因为法院避免被舆论干扰判决是目前世界司法界的主流思想。而我们的判决很多时候往往是受舆论干涉太多,案件的判决不是以司法为准绳,而是很多时候考虑到民众的情绪。或者有“和稀泥”的嫌疑。譬如在很多交通案件中,无责一方往往也会被象征性的“赔偿”,包括在“南京老太”碰瓷案件中,都存在着事实不清,举证倒置的问题。我们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得不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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