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7:2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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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濮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濮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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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李传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发放借名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濮阳银监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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