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6 15:29: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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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儿其实不少见,因为开发商违约带来的利润太高了。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李女士最近买了一套独栋别墅,500多平方,签订的合同上标价700万,交了20万定金。然后去外地开会,然后开发商通知称这套别墅有问题不能出售,第二天又改口说价格标错了,不是700万,而是900万。
 
    700万秒变900万,就是200万差价,相对于20万的违约押金赔付,那是10倍利润。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对于开发商来说,赔偿20万,赚回200万,在这样情况下,很少人能够拒绝这种诱惑。
 
    类似事件,其实近几年来不少见。主要原因有三个:
 
    1、房价有较大波动。
 
    当房价处于较大波动阶段,比如,签订合同之后,在非常短时间内,有百分二三十,甚至更高的涨幅,出现这样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而房子又是大件商品,一个点点涨幅就是几万;更多的涨幅就是百万、数百万。这样很多卖房者就宁愿违约,而不愿意卖房。不仅是开发商,一些私人的二手房也经常出现这样的事儿。
 
    2、契约精神不足。
 
    中国人对合同或者协议的契约精神,严重不足。契约精神并不是中国传统社会思想体系的核心,从来都不是,你偏要说有,那也是古代历史中极其边缘的亚文化。
 
    中国自古以来都讲究尊卑长幼有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契约精神不存在于我们共同的祖先意识中,也不存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现在的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契约精神或者契约行为,都是近代以来的产物。而我们学习的时间还短,还没有形成惯性。法律上也不够完备,存在一些让违法者可以利用的漏洞。
 
    3、要钱不要脸。
 
    中国传统社会中,一贯强调道德建设。但道德建设其实是很私人的事儿,没办法成为社会标准,因为没有强制制约力量。道德建设出现滑坡,里面有多方面的因素。“笑贫不笑娼”成为不少人的口头禅,实际是一定程度的认同。“要钱不要脸”,这绝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认为,开发商以这种形式“拒售”,也是为了利润不要品牌的行为。显然是不打算做百年企业,而是想能赚多少是多少,说明了这家开发商的短视。为了短期利益,置公司长期品牌建设于不顾,说明我们的企业文化、品牌升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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