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8 15:21: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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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国内外一些人将分裂国家言行作为夺取眼球,获取关注的经济行为,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和社会乱象。强烈呼吁,快速修改反国家分裂法,不仅限于台湾,将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国领土及国外,对一切分裂行为、言论一律毫不留情进行打击、严惩,让这类人及关联者永无翻身可能。
 
  多次焚烧侮辱五星红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成员古思尧,曾叫嚣“我就是故意犯罪”,今日(27日)“如他所愿”,被香港法院判处2个月徒刑。但“死不悔改”的他,在判刑前还喝酒庆祝自己第6次入狱,并扬言“坐完牢继续抗争”。
 
  屡犯为什么不重判?香港是谁家的法院?对这样的法官是不是应该提出疑问?把这个老东西关进流氓犯的牢房去。多次有意识侮辱国旗是不是应该改为叛国行为?是不是应该吊销老狗的香港居民资格?是不是应该在出狱后禁止老狗走出自己的居住点?香港法院法官现在就是把持在港独手里,不要在那假冒室内司法公正了,你们就是一群败类,就是法律的破坏者。中央应该出手干预,改组香港的司法系统,因为这个系统在破坏基本法,在破坏香港的稳定。
 
  你有你的法律,我有我的想法,你可以按法律判我,我可以按自己的想法行动,坚持自己的思想不必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一切按法律办事这就才法治,这就是现代社会的行为准则,无可非议。
 
  判决有罪是正确的,但刑期2个月算咋回事?香港的法律处罚太儿戏了吧,这能有威慑作用吗?这不是助长其的猖狂。判他个十年二十年的,看他还敢当走狗!香港处理不了,转到内地处理。但凡还有中国国籍,看看中国政府能不能处理了?如果没有了中国国籍,服刑之后驱逐出境,永远不得入境!这个人事属于脑子不太好的,其实或得不到太多的利益,就是获得关注,因为现实生活里是个小角色,不靠这个只能默默无闻。这种蜻蜓点水的处罚,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根本体现不出国旗和法律的威严!他只是进去混两个月的食宿而已!
 
  最后小编想说,这个人的言行太夸张了,貌似神经有点问题,出于人道考虑应该强制送去精神病院进行戒护治疗,内地对治疗这种病人很有心得和经验,建议港府可考虑把此人送过来医治。和政治观念有屁关系这老头74岁了,又无退休金,只好用这招蹭牢饭吃了。总比在超市偷拿东西蹭饭吃光彩得多,政治这东西,你站那边都有人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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