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7 09:54: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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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几年接触妇女维权的工作者,特别是在跨境婚姻或者说关系上时常会看到许多外嫁的女性困境。背后还有许多备受争议的政策。国内也一直分裂成两派有完全不同的态度。

  比如一个中国籍的女孩嫁到德国,生了孩子入了德国籍。假如她在生孩子的时候没有欧洲的永久居留,我们的大使馆就会用一种特殊的办法给她留一条路。让她如果遇到离婚自己带着孩子回国的话可以带这个“外国”孩子重新拿户口上国内的公立学校。
 
  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吗?就是因为带外国孩子回国读不起书的中国女性太多了。你在国内没户口,就两条路,要不去上每年十几二十万打底的私立小学,要不就去上政府补钱的民工子弟学校。给这些孩子留这条路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妈妈带他们回国后没钱,上不起这些学校。
 
  这也就是说,这些带着外国孩子回国的妈妈们,有段时间里为了不让孩子失学在国内只能上民工子弟学校。所以她们在境外被家暴时为了孩子的前途只能放弃孩子的监护权让他们继续留在欧洲。起码还有个公立能读。
 
  还有个常识和许多网络女权讲的不同,女性在欧美离婚能拿补偿金有两个前提:第一是女性是相对较穷的人,第二就是男方得有钱。普通欧洲人自己都月光,哪来的钱去补偿这些女孩离婚。倒是国内女孩家里有资产的,补钱给外国老公的案例反而不少。
 
  这类给人留后路的政策其实争议也很大。毕竟在一些人看来,她们纯粹是自找的。没钱没户口为什么不让她们带着德国法国籍的孩子去读民工子弟学校?这些孩子回国读公立,长大了重新入外籍,不是在坑我们国家的义务教育经费?
 
  当然,我国当初赴港生子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特例。她们当时带着孩子去香港出生后想要回大陆受教育,但是没户口不能读公立时还是给开了个口子。这是另外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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