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5 19:52: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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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土地确权时土地承包已到期则不能确权,若在承包期内,依法办理土地确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我们知道,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务工的增多,一些有条件的农民开始考虑在城市买房定居,以便获得更好的生活和教育医疗资源。与此同时,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行土地流转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在前期出台一些政策,要求农民在城市落户,购房定居,必须放弃土地承包权,从而人为的造成“许多农户放弃经营自己的承包地”的现象。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规定——
 
    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此外,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做出明确规定——
 
    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代替农民选择。
 
    因此,对于在承包期内农村户口转非农的,在土地承包到期之前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并应当已发确权。但在下一轮土地承包时,将不再具有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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