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4 15:50: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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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个人感觉的话,这不是讹民警,请仔细看看视频就明白了:首先骑三轮车的大妈的速度太快,遇事慌乱转向失去重心摔倒;二是遇事慌乱转向失去重心摔倒的原因有两个:首先速度快,然后就是看见警车害怕慌乱躲闪。

  正在出警的民警毫不犹豫下车,将老妇搀扶起来,并询问是否需要送医,老妇爬起身来说没事没事,民警见她并无大碍,遂上车离开现场继续出警。原以为这件做好事不留名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天后,这位摔倒的老妇的亲戚竟跑到派出所。
 
  民警正常行驶无过错,但是客观上使大妈害怕因此恐慌转向摔倒。警察应负无过错责任,承担医药费并认错安慰,而不是“严厉批评教育”。
 
  每次发生这种事,能拿出证据自证清白最多批评教育,拿不出证据的就被讹,做好人风险巨高,讹人成本极低,那谁还愿意做好人好事呢。
 
  每每出现这种情况都是不了了之,真不知道,为啥不对这些人不进行惩罚。这不是纵容坏人行凶作恶,打击好人行善助人吗?真的不是我们不想帮人与危难,是我们真的帮不起!!!!不是我们不想对乞讨的施舍,而是乞讨者可能比我还有钱!
 
  有个人看见你一时心慌,结果摔了一跤受伤。你正常行走没错,但他觉得你像条狗,所以心慌摔倒,你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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