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7 16:42: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我对这件事情,对于当事人任某,以及当事企业来说,两方都值得探讨的,不管是当事人存在问题,企业一样存在问题。

    对任某来说,这本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对于任某来说,这首先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严禁伪造相关证件,这里面包括了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以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当然本身任某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不违法,但是在伪造过程中涉及到了对于清华大学、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单位的公章等证件,这里面就涉及到违法了。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独有相关规定,其中《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本身来说任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其次,这也是任某的一种失信行为
 
    其次,伪造学历等等事情本身就是一种失信行为,我们国家在征信方面还做的不是很全,在国外有健全的征信制度,像这种失信行为是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的各个方面,任某这本身是一种欺骗和失信的行为。
 
    从企业来看,企业缺少对人才的调查和甄别能力
 
    从企业来看,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这种管理岗位,本身级别就很高,从猎头到企业的HR部门再到公司董事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面试过程中居然用人不查,并且没有通过面试甄别出真正的人才,最终还给了作假的人,没有真才实学的人高薪,这本身就是企业的问题。
 
    在一点因为一味的追求所谓的高学历,但是却失去了对于面试者真实能力的考察,自然这里面同样有很大的问题,这个责任企业不可推卸。
 
    其次在企业面试过后,没有经过系统的人事背景调查,这是最后一道防火墙的问题。在如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适当的人事背景调查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这家企业没有做好背景调查,导致别人趁虚而入。
 
    任某居然通过了多家企业的面试,并且蒙混过关,本身对于面试技巧的专研到了可以说可怕的地方,要是把这样的精力放在提升自己上,也许真的有一天能成为企业高管。当事企业缺乏一个基本的人事坚定能力,董事长亲自出面也出现这种事故,并且在入职以后,没有及时的进行背景调查,只是在工作中出现问题以后才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这是一种对自己企业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