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5 16:05: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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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形成权需要从概念入手。
 
    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导致某一既存的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权利。从范围上来说,形成权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两大类。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又包括债法上的形成权和物权法上的形成权,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又包括继承法上的形成权和婚姻法上的形成权。
 
    根据形成权的概念,我们可以推导出形成权具备如下特征:
 
    1、由于形成权的作用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因其形成权的形成是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
 
    2、形成权没有相对应的义务,当行使形成权的时候,相对人处于容忍形成权行使之法律效果发生的法律地位,并不负有相关法律义务。
 
    3、形成权具备其从属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依附于基础法律关系,不能与所依附的基础法律关系分离而转移,仅能从属于其赖以产生的完整的基础法律关系。
 
    以上是形成权的概念和特征。再通过举例子的方式通俗解释:
 
    在一个可撤销的合同关系中,撤销权即属于债法上的形成权,如债权人仅转让债权给第三人,则第三人将不享有该撤销权,原因即是基础法律关系尚未转移,如果债权人将基础法律关系一并转让,则第三人将享有撤销权。这就是之前我们所提及的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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