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1 14: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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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买的房子三个月就降价了,按照传统,多数人是要联合起来找开发商退房或者要差价的。
 
    但是从契约精神来讲,这样的处理方法是不对。相当比例的人都经历过买了房房子涨价的情况,那么,能找到一个人去找开发商送差价的吗?
 
    买房不是小事,都有正规的合同,买卖双方都要盖章签字,表示对合同条款认可。
 
    涨钱了乐呵呵,人在家中笑;降价了怒火烧,上门打砸闹。
 
    这么神奇的逻辑,一次次上演,很搞笑。
 
    市场经济,钱货两清,如果是已经交房三个月,商家再涨价降价都是商家的选择,买家再纠缠就不对了。
 
    至于补救措施,如果付款了还没交房,房子没拿到手就降价了显然应该理论一番,让开发商做出补偿很有必要。
 
    如果是交房后三个月降价,就只能从合同中寻找漏洞,开发商承诺的条件是否达到,如果合同中多个条款没有兑现,可以要求退房。面积是否达标,如果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超过3%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房屋质量如果不合格,也是可以退房的。
 
    市场经济,商品价格一定有涨有跌,既然在这个价格买了,说明自己认可了当前价格。如果有理有据,当然可以尽量挽回损失,毕竟动辄相差数万甚至数十万,不是一个小数字。如果无理取闹,也是自讨无趣,往往很难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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