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9 16:0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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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点很好,名称也好听,就是实际效果不尽人意。
 
    从2014年7月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可见它是小众群体的事,别说其他保险公司在观望,就是它本身的想象空间就不大。
 
    只不过,挂上解决老年人的问题,似乎可以广而告之。
 
    中国讲究家庭,讲究亲情,有子女的老年人用不上这个“以房养老保险”,真有房子的老年人,他也有退休金啥的,不需要这种险来安置晚年生活,农村老年人更不会接受保险的概念,现在许多年轻人还不买保险呢,何况现在的农村老年人,再说农村老年人有自己的宅基地建的房,还没有被划入“以房养老保险"范畴呢。
 
    之前的效果不理想,广而推之,这种不理想依旧存在。
 
    比如,产品设计太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老年人参与积极性不高,理解完整可能性也不大,保险公司的利润也不高,不会大力花资源去推广,去广拉客户。
 
    另外,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
 
    当然,我们认为,一项创新产品要得到大力接受和认可,需要时间,“以房养老保险”至少扩大了养老方式,也能让老年人更有保障,更有依靠,更加安心地过好老年生活。
 
    创新事务不能停留在推出来的阶段,一定要花更多资源和耐心去推动它的迭代与发展。
 
    我想,凡是有利老百姓的产品,都值得去完善,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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