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7 16:54: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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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确实无辜,只能说投胎到了一个对孩子生命不负责的家庭,今天闯收费站,撞开路障,明天开车带孩子闯红灯,后天带孩子高速路上快车道停车看风景,试问:究竟是不知情的误伤可怕还是任性的违法可怕?

  一辆黑色尼桑轿车紧随已经交费的前车闯过了收费站,收费站内工作人员跑出收费亭。前车停下,但黑色尼桑却拐弯继续向前开去。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跑出在马路中间设置路障,但未能成功拦截尼桑车,车辆驶出不久后停下,有人出来。另一段车主家人拍摄的视频显示,黑色轿车左后方玻璃破碎,车内小姑娘的脸上有大量血迹。
 
  丛飞的妻子就是被小孩丢出的飞石夺取了性命,这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再退一万步说,这些人不过是收费站的员工而已,哪怕是有罪犯和违禁物品,他们也只能报警处理,没有权力扣押人家的。
 
  司机的说法无疑是强词夺理,说不知道自己闯卡,这样的辩解只能骗骗3岁孩子罢了。 投掷石头砸破车窗、砸伤孩子的行为也不是简单的民事责任(文中顾教授的说法明显是对司机的行为不满而带有偏向性)。无论因何原因,向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投掷石块都涉嫌故意伤害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都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民事赔偿可以了结的。两边都是明显假话啊,200米,就算你百米跑过来的,博尔特的速度,20秒要了吧,闯卡车辆20秒早通过收费站走远了。 开车的居然不知道高速要缴费?收费的杆子不跟的很紧,根本过不去啊,明显是蓄意闯卡!
 
  如果使用技术手段和措施来拦截闯卡车辆同样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那责任应该谁付呢?应该立法,所有后果都全部有逃费闯卡者自己承担,违法的后果很严重,以后就不敢做违法的事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撞卡应该处罚,而且是无牌闯卡!但只要不是准确的逃犯或者其他不法份子,是不能用粗暴武力拦截的,高速公路,哪里来的这么大石头?是曾经预演闯卡就准备好的吗?
 
  说明那个地方经常有人逃费闯关。 打伤小孩应该负民事责任。同时,恶意闯卡,顶格罚款;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该判刑;恶意逃费,记入个人社会信用,2次以上的取消其信用卡、不许贷款、禁止坐飞机火车、禁止出国、禁止买必须品之外的物品。真正有了惩戒措施,以后逃费闯关的就少了,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不能理解为为了过路费砸人吧,那些人本来就像用路障来拦车,因为车主还是不停想强冲工作人员想拦没办法拦就地找块石头扔过去,当然是不合适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车主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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