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8 21:37: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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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金莲应下地狱,西门庆罪该万死。
 
    但是他们有罪都应当交给官府追究,而武松个人是没有处死他们的权利的。所以武松杀掉他们后,被判处了充军发配。
 
    这是在古代武松的命运,如果在现代武松杀死嫂子和西门庆,那么他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的法律对于犯罪的惩罚和执行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任何个人都没有这种私权利。而武松作为个人,其持刀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不论其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这都是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那么武松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又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存有重大的过错,武松属于义愤杀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武松就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不知道这样判重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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