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9 21:17: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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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三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实施销售,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6个月后需要调高销售价格备案的,应重新申报审核备案。(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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