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17:16: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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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真的是很无语了,就是这帮混专家把事情搞乱的。难道因为怀疑对方逃跑就是喊人帮忙,就可以无限追杀了?更何况,纹身男绕过汽车死在花坛里,受害者是追到花坛的,车上即使有原子弹都说不过去。受害者不认识纹身男,用纹身男案底说更站不住脚。就是这帮混蛋专家信口开河混淆视听。只有受伤部位、受伤顺序、致命程度才是判断受害者量刑的关键。如果一开始反抗就已致命,那么后面只是砍“死人”,绝对是轻判,民事诉讼也不吃亏。如果是反过来,追砍时刀刀致命,倒地后补刀致死,这个绝不可能轻判,民事诉讼绝对是倾家荡产。所以关键在验尸报告上。现在这帮砖家的论调就是“只要对方抹黑,描述成该死,那么就可以无罪”的套路,上电影还行,现实中根本无用。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一起“神逆转”事件。警方通报和监控视频显示:被一辆进入自行车道抢道的汽车逼停后,电动车司机于某已经将车推至人行道。双方理论时,忽然从汽车上跑过来一个文身大汉,殴打于某至倒地,并追打至于某原先站立处十来米的位置。这还没完,文身大汉竟然回车取出长刃凶器将于某砍伤,接着刀脱手落地。
 
  骑车男属于正当防卫是没有悬念的,“花臂男”被杀也是咎由自取。其凶残的本性是明显的。“花臂男”无缘无故行凶。电动车主本来停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花臂男”宝马车变道从后面冲撞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花臂男不仅不道歉,反而行凶伤人,其凶残本性略见一斑。“花臂男”属于黑恶势力也是可以认定的,根据公安部列举的关于《黑恶势力29种常见的表现形式》中,把佩戴夸张的金银饰品以凶兽文身列为第一条。“花臂男”可以说就是“人渣”,据资料显示:“花臂男”四次判刑,累计刑期10年之久。这道不是说“人渣”就该杀,而是其一惯凶残本性导致他被杀。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协商解决,那有不“理论”就直接行凶的。以上4点可以看出“花臂男”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刚好这次遇到了电动车主于先生,为民除亥,我想生活在“花臂男”势力阴影的人,一定也会窃喜。
 
  不过对于当前的情况来说的话,就算是故意杀人之类的,有悔罪有自首情节,而且对方有错在先,这么多情节在身上,估计也不会判多少年,而且社会舆论压力这么大……估计法官也要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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