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1 14:3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我国的法律有时候真是荒诞。像这种,等于是花钱买命,鼓励犯罪。要什么被害人谅解?法律就该在严惩罪犯的同时,罚得罪犯一方倾家荡产,用来补偿被害人一方,在经济补偿上必要时可以连坐罪犯一方直系家属。法律存在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罪犯,而是让人守法不犯法。违法成本太低的话,谁会守法?

  在两起全国轰动的案件发生前,重庆也曾发生过一起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猥亵乘客案。27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该案已经判决生效: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的谅解备忘案例并不鲜见,也并非本朝才有,祖宗传下来的……常说法理之外有人情,这个人情很多时候是受害者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被迫选择,亲人已逝,生者还需继续,两害相权取其轻,两边都是痛的,外人不好置喙……所以俺对不接受谅解拒绝赔偿的逝者家属尤其尊敬,他们的人格更伟岸。
 
  家人生活那是社会保障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你社会保障的问题要用花钱买刑来解决吗?这根本就是破坏公平正义!如果加害人凑不起赔偿金,那就会判死刑,这就是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更是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其实这个保障问题也很好解决,每年服刑犯人的劳动收入完全可以解决!也可以设立基金!
 
  去年就知道这事了, 很高挑漂亮的女人, 性格挺好的,车内没有监控,人死不会说话,家属也收钱不出声,所以才定书才按着最有利于凶手的方式去呈现了,跟据实际湿检细节推测应比才定书下流得多。
 
  我国的好多法律已经不适合我们的国情了,通过鼓励私有,市场化,人心那种贪欲已经被激发,说的通俗点就是资本家,为了利益,什么事干不出来?你只有让他知道后果是倾家荡产,以命抵命,不用你监管,自然老实了
 
  我国法律有时候真是荒诞。像这种等于花钱买命鼓励犯罪。要什么被害人谅解?法律就该在严惩罪犯同时罚得罪犯一方倾家荡产,用来补偿被害人一方,在经济补偿上必要时可以连坐罪犯一方直系家属。法律存在终极目的不是惩罚罪犯,而是让人守法不犯法。违法成本太低的话谁会守法?这个才是类似于这样的问题,这个才是当前我们所必须要去思考的一个最为关键的地方了。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