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4 16:41: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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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案件已经算是比较明显的了,但是个人感觉的话……说实话,这个于海明绝对是个狠角色!看他面对砍刀时那样冷静、夺刀时反应那样迅速,我觉得他刺中花臂哥两刀后,是可以根据对手的举动再下手的,没必要再补刀的,相信他当时头脑绝对是清醒的!当然现在的结果、现在的定案也是没问题的!我只是觉得毕竟是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了。

  《法制日报》3日消息称,昆山“8•27”案件发生后,于海明的不幸家庭也被曝光——他很快成为众多媒体寻找的采访对象,但目前只有央视采访到了于海明,这还是经过昆山市某领导签批同意的。昆山警方1日发布通报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了于海明远在汉中老家的哥哥,其表示已经高兴得说不出来话。
 
  昆山的检方与公安做的对,给普通群众撑了腰,实话若是我在街上与人发生争执,看到对方露出纹身,绝不敢再吵吵,立即转身逃命,纹身本身就有极大的震慑力,所以足球队员要纹身,就是这个意思。既然无罪,理应是警察方面心存愧疚,向当事人道歉,现在是反过来。欠人钱过期返款,出借人反而千道歉万感谢,而欠人钱的反而像大爷一样。我们国家的道理为什么这么混乱,从这点就能看出。
 
  其实我觉得吧,任何想要给车上放刀的人都要慎重慎重,人非圣贤,都有可能发急,你若有刀,就有可能拿出来,你便不刃,也一定有伤害发生,到时后悔来得及吗?这个刘某也并非巨奸大恶,但是拿刀出来的时候就有可能是杀了对方的心了!开了刃的这种刀,杀牛的吧。
 
  这种思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传统中国民族劣根性的典型代表,刀枪大炮本身无罪,不然我们还要造原子弹氢弹做什么?刀没错,放刀的人也没错,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出发战,我野外垂钓披荆斩棘行不行?我用来预防不法侵害行不行?按照你的逻辑,小不忍则乱大谋,被抢劫了也忍了,你的生命是保存了,但你失去的公平和正义,你失去的是尊严!如果是男人,你看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如果你结婚了,把这事给你老婆说说,你挨顿骂都是小事情,因为在关键时刻你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
 
  昆山公安这件事情处理的非常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值得称赞。最关键的是,这为以后类似案例的判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板!法律应该鼓励“反杀”,要让行凶者明白,伤了对方伏法,被反杀活该,这样可威慑使擅自使用凶器,降低恶性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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