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6 20:06: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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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非两方发生事故,照顾到非车方是弱势群体,很多时候是会由机动车承担主责。此案中这个受伤的老人是否为非车车主的主责方?如果是这个情况,那老人应该自知理亏吧。

    针对此事,个人建议如下:
 
    有伤就治,有病就看。
 
    既然是有轻伤,是住院治疗还是门诊治疗就可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可以交由医生来判断,我们作为车主不需要轻易去判断病情诊疗是否过度,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医生去做。
 
    车主如果纠结于对方过度就医,对方既然是比较难沟通的类型,更容易产生矛盾。照顾一下情绪,处理好事故的第一前提:人伤总得先治好。
 
    态度要和善,钱袋要捂紧
 
    对方是非车,没有保险,又是主责,所以此次事故的大部分损失需要自行承担。正是因为这个压力,可能亲属才会比较难缠。
 
    有人伤事故的案子,索赔的项目比较多,除了车辆的维修费用外,还有医药费,诊疗费,误工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后期必要诊疗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纠纷因素:1.药品和诊疗费用的自费项目和金额。自费部分越多,分歧就越大。2.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退休年龄,不支持误工费,但实际生活中很多还是有工作的。
 
    在保险理赔流程中,先会分项核定总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多余部分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分摊。分摊的时候,车主有商业险支撑,但是非车方就得自掏腰包了。
 
    交强险限额是分项列支的:车主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限额11万,医疗费用1万,财产损失2000。
 
    为避免后期的被动,如果对方强烈要求垫付费用,建议在交强险的限额1万内,由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具体的垫付手续可以咨询您的保险公司。
 
    伤愈出院后,事故调解处理
 
    一个途径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调解,优点是节省时间和精力,弊端是自理部分保险公司执行的是业内固定的赔付标准,自主空间不大,很多费用是坚决不承担的。这样就会增加车主的自负负担。
 
    还有一个途径就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诉讼,相对费事费时,但是因为法院通常会把必要的自费药先在交强险内判定,所以医药费用的自负情况会相对少些。至于对方如果有营养费和误工费啥的,法院方面的约束性会更强一些,亲属们也不至于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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