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1 14:49: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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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给取保至今已经11年了,因为有刑拘记录,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单位。其实,这不是你的错,这是当年办案的民警犯下的过错。

    对刑事案件,从侦破立案到申请检察院批捕,这是必须走的严谨的法律程序。既然是刑事拘留,就必须经过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认为你的犯罪嫌疑不能落实,才会依照条例取保候审。
 
    任何刑事案件都有一个追诉的有效期,就连刑事拘留也是有期限的,法院还有疑罪从无的宣判。11年都过来了,检察机关也没有起诉你,法院并没有对你宣判有罪,这就证明你是无罪的。
 
    你完全有充分的理由,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要求他们撤销对你当年做出的刑事拘留的决定。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就有一条前科制度,对现行的犯罪还要参照有没有前科案例来进行宣判。没有前科的属于偶犯,有前科的属于惯犯。前科制度就是一把双刃剑,给社会安全和个人在未来政治上带来隐患。
 
    正规的用人单位,利用了前科制度,取消了你没有犯罪,但又有刑拘记录,在今天要求参加工作的资格,这在法律上不是不公平的。
 
    如果说一个真正的罪犯,刑满释放后,社会不能容纳他,企业歧途视他,使他不能生存,势必会造成他破罐子破摔,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取消前科制度,对社会以及个人也铲除了不必要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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