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6 20:4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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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一个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只要与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你所在的单位私自挪用社保的缴费款,那么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楼主完全可以申请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楼主要做的就是,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数,因为只有在劳动合同存续关系期间,那么才是有利的一个证据。然后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书和自己的一个社保缴费证明对比,那么就会得出一个结论是,完全没有按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着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保。
 
    所以说楼主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并出具仲裁结果,然后要求你所在的单位,进行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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