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8 14:40: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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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动法》中关于探亲假的待遇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

    探亲假的待遇标准,主要来源于《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和财政部财事字【1981】第113号《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通知》。
 
    估计在私企工作的人员是没有享受过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制定该文件的时间比较早,民营经济还较少,所以
 
    享受对象主要为: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享受的条件是: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时长:(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待遇:与在职职工工作时间的待遇相同。也就是说您上班时享受什么样的待遇,那么,在探亲期间是享受同等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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