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9 09:48: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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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下岗女工在原单位交保险,保险八年,后来一直自己交保险,社保局说55周岁的退休,他们违法吗?

  看了这个问题非常亲切,因为我就是德州某地区的社保人员针对这个问题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说,社保部门没有违法.对于女性退休的年龄是有很多争议的,因为女性退休的年龄有50周岁和55周岁的区分,并不像男性那样只有60周岁.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参保人退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累计缴费15年.

  只有参保人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才可以申请退休,否则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都说年龄为男69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参保人,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退休年龄为男女均为60周岁.

  关于累计缴费满15年的解读:这里说的是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包括实际缴费和视同年限.只要两者凑够15年就是可以的.

  在山东省德州市关于女性退休条件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女干部身份的女性劳动者来说,退休年龄是55周岁,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我们就来讲述针对一下究竟什么条件下50周岁办退休,什么条件下55周办退休.

  在山东省有这样规定,女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并且累计交费满十年,就可以在50周岁办退休,如果在单位工作并且累计满十年,就可以50周岁办理退休;如果个人在单位工作并累计交费不满十年,就只能55周岁办理退休.(前提是在到达这个年龄时必须缴费满15年才可以.)

  提问者是女性下岗职工,在单位提交了八年的养老保险,不满足在单位工作并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十年的要求,所以在50周岁是无法办理退休的,只能等到55周岁时再申请退休.社保局的说法是没有违法的事,合理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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