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2 10:24: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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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从朋友手中购房为由想不用缴房产税收,那还不如直接把房产相关税收取消。

  大家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六度分割理论。意思就是在这个社会里,任何两个人之间建立一种联系,最多需要六个人(包括这两个人在内),无论这两个人是否认识,生活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他们之间只有六度分割。

  因此,以朋友处购买房产想取消房产税,那么任何买卖双方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因而达到不用缴税的目的。这个想法不仅不可能,而且荒唐。

  赠与房产的缴税情况:

  想通过赠与过户也是需要缴纳费用的。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降低售价的其他方法:

  降低售价不仅需要双方的同意,还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即便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了价格,差价部分还需先支付出售者,而且银行在相同的比例下,得到的按揭贷款额度会更少。

  比如:一套200万的房产,以150万合同价签约,那么三成首付得到的按揭贷款只有105万,自己要支付95万费用。而按实际成交价处理,可以按揭140万,自己出60万就可以。

  当然,还可以跟熟悉的中介以极低的中介费协助办理过户。其他费用也必须按设计进行缴纳。

  总之,购买房产跟朋友关系不大,更不可能因而免交房产税。至于低价合同那也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且也可能为以后的房产增值税起征增加了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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