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5 13:47: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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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一个自己的故事,我以前坐公交,车很挤,我站在前门,要下车准备往后面挤从后门下车,司机给我说:你从前面下吧。 规则是死的,前上后下是一般规则,如果车内本来就挤得水泄不通,变通从前门下如果能更节省时间,也是可以的。

  11月4日中午12时23分许,因前车门上车乘客较多,绥德公交车司机贺师傅提醒乘客从后门下车,不料遭到一男乘客拒绝,随后该男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并和家人一起动手殴打公交车司机,致使公交车司机多处受伤。目前,绥德警方已介入调查。根据车内3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公交车上乘客较多,公交车进站停车后,驾驶员提示乘客向后门移动。

  我觉得吧,一般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但是有时候司机不开后门要求从前门下车,这就搞得有点乱。殴打司机肯定不对,但是别人靠近前门附近一定要前门下车,司机强硬拒绝就不是很理智,毕竟是服务行业,在没有硬性规定的情况下,你心情不好就不想开(见过很多这种司机),很容易就得罪人了、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对于这种殴打司机的野蛮暴力行为,应该出台相关文件判刑,再也不能和稀泥批评教育就算了,如果早出台这些法律,说不定重庆公交车掉江的重大伤亡事故就不会出现了,现在应该是要吸取教训,怎样杜绝这些因为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事情再次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我觉得吧,这个应该设置司机投诉通道,乘客有什么不满可以直接投诉,乘客打人干扰司机开车就不对,应该算危害公共安全,加设司机单独驾驶仓,让乘客无法干扰司机,从几个方面着手,相信公交安全才能得到根本性保障。有些地方可以对素质不好的公交司机投诉,公司会扣他们工资。但是无论啥原因,乘客的命掌握在方向盘上,不为自己也得为别人。多数都是乘客到站忘了下车,或者人多没挤下去就开车造成的纠纷。

  我们的法律在犯法这面前太无力了,让违法者付出的成本太低,所以才导致这些人肆意违法。必须加大、加重对这类违法者的惩治力度。如果不严惩当事人,还会有人不断地来尝试这种违法行为,法律必须得让这些不守规矩的人感觉到疼才可以约束这种行为的重复发生。是没有法律依据还是执法有问题,确实令人想不明白。其实很多高素质是需要法律约束来形成的。

  一颗门牙至少五千。还好当时是停车,要是在开车途中,先不说会不会出现交通事故,单单殴打公交车司机行为,就坐实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判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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