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6 15:14: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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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条款必须要改了,现在的孩子普遍的早熟,十四五岁的孩子已经相当成熟了,以前不是有的青年罪犯说嘛,就算我杀了人,你们也枪毙不了我,我还年龄,看看他们有多狂妄!为什么触犯了刑法还要保护他们,难道他们不该为此付出代价吗,不接受教训他们如何进步呢?看看文中的这六个人渣,他们还有活在世上的道理吗,如果放纵他们,几年十几年之后出来,他们还会去祸害别人,所以,对这几个所谓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绝对不能姑息。

  当晚,刘雨没有回家,家里人四处找也没找到。第二天上午,亲戚家一个男孩在QQ上和刘雨取得了联系,中午11点,男孩约她见面。“亲戚家孩子在约定的地方等了一段时间,她才来,她说要看看有没有大人跟在后面,有家长的话就不见他了,她不想回家。”刘雨的父亲说,他怀疑外面有人控制了刘雨不让她回家。

  其实我觉得吧……这个妈妈太懦弱,人善被人欺,好多养女儿的家庭必须要教会孩子从小学会打回去,不是教孩子暴力,是这个社会有的时候太残忍,而大人无法时时刻刻保护他们。而且,我一个二十多的男人过年都不敢砍鸡砍鸭,这几个未成年竟然敢对一个人下的了手。说明已经心里完全变态了。这样的人不枪毙以后放出来估计又是各种凶杀案。

  法律太过宽松,对这种危害极大的行为,必须严惩,才能起到惩前毖后,以后这种悲剧才能避免重演。让那些赞成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所谓专家去死,希望他们能有一天自己深深的体会到这些少年魔鬼的恶意,看他们还提不提这个保护法。

  今天看到报纸上登的多起违法犯罪案件,多数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就继续作案,这些群体改造好的几乎为零,国家应该有措施彻底解决这样的屡打屡犯问题,还社会一个安宁。我明确反对未成年杀人强奸投毒贩毒不负刑事责任。可以成立未成年监狱,有约束的强制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学习文化知识,加强对有犯罪意识的未成年人不能放任自流,天马行空地任其横行在社会上,扰乱社会稳定。未成年监狱也是挽救他们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好的战略。

  既然民法 总则把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从十岁下调至八岁,那么刑法也应该相应跟进,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岁调至十二岁,不适用死刑从十八岁以下调到十四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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