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5 09:0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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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 我觉得出现这个案例具有典型代表性,值得银行当局及全社会的思考。

  一是陈伯的钱在挂失后销户,到底是谁销的户,这一点需则相关部门查证落实,以便更好地分清责任,以便防止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侵吞储户存款和储户趁机骗取存款现象的发生。目前这些案件在我看来,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存款,不能就此认为案件就告一段落。

  二是就是银行账簿的管理问题,纸质的存折账即便销户,资金去向也应有明确的记载,不可能凭空就销户了。而目前银行为何就不能准确地提供当时销户的凭证记录呢?17年的账簿应该还没有到完全销毁的时间呀。银行的账簿档案也应该有一定的保管期限,比如20年、30年还是50或长久保存,作为事关银行与储户之间责任与权利的存款金额记载,我认为应该永久保存,以便出问题时有案可稽,什么问题都能查出。根本不会存在现在这种打官司的可能。

  三是未来随着科技动用,银行将客户的账簿都变成了电子文档,如果客户的资金长期不动,或者银行网络科技或数据库出了问题,客户出查询账目,银行提供不出而在客户又不掌握数据的情况下,银行说客户没有钱,那该怎么办?

  所以现在,我觉得无论是纸质账簿还是电子账簿,都应该有个稳妥的保管办法,防止管理混乱出现问题;除了电子文档之外,必须要有一整套纸质的备用账簿长久保存,这样就可确保万无一失。这些问题值得银行思考,也值得客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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