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31 21:2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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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每一个看到这个问题的人,都会哈哈大笑,除外智商需要充值的那些。为什么这样说,如果说这个逻辑是对的,那么会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出现了。而且临终关怀医院得抓紧关了。为啥,这类医院就是专门负责最后一站的。

    前段时间小黄车有一个租赁人,因为租了自行车骑车死了。家属上诉法院,法院判小黄车赔15万。法院认为小黄车是经营者。我相信,有很多很多的人会认为法院的智商需要充值。
 
    而患者进到医院,跟医院是一个合同关系,并且让医院受益了,患者死了,医院就应该赔钱。那么,你买了一个汽车,让汽车生产公司让汽车销售商都挣钱了,然后你开车撞死人了,他们应该来帮你赔这个钱吗?或者有些人开着车自己就死掉了,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汽车的人需要赔钱吗?买了大米回家吃,吃多了一口噎死了,跟卖大米的种大米的都成为合同关系,他们都是受益人,他们需要赔钱吗?
 
    患者进医院,和医院的确存在一个事实的合同关系。但是医院也会就每个患者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置。医疗活动中有包括需要知情签字。也就是说这个手术有风险,它可能会导致死亡,愿意做就签字;或者说也没有做手术,患者只是住在这个病房里,医生发现患者情况不稳定,也会有一个病危通知给到个人或者家属;还有一些情况是病人意外身故。什么是意外身故?他并不是因为这个病而死掉了,是一种意外,它本身有多脏器的问题的时候,那么,患者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而在医生还没有完全查清楚他的状况,或者因为我们大陆对个人病历资料的跟踪不够完善,医生不能很快发现他的问题,这也都会导致死亡。比如一个心梗患者急诊进了医院抢救。这就可能就得活也可能会死掉。那要是你要求医生只能是活的,那你是医生你怎么办。请他另请高明喽,还能咋的。而且不活还得赔钱。你是抬个人来讹钱的吧。谁也做不了医生了。
 
    医院是一个生死之地。很多意外都会在医院发生,而真正医院要有责任来赔偿的,也不是没有,也会有。所以,在这个合同的纠纷或者医疗的纠纷上,就有人民调解,医学会调解鉴定和法院起诉等。判赔了,才能赔。医院无过错,一般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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