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2 17:2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其实这些问题完全就是平衡自然生理劣势,要用金钱补齐,女性生育产生的劣势成本你用金钱补上就平衡了,光喊口号有用么。橘子车厘子要一个价,严禁购买者贬低橘子价格,唯一结果就是橘子更卖不出去了,你补给购买者钱,才能让橘子跟车厘子卖一个价,这点道理是有多深奥。

  据悉,《通知》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进一步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鼓励生育一直是近期我们国家的一个比较要命的难题,然而实际上,鼓励生育,就直接给多胎(个人及企业)奖励不行吗?这样达到相同社会效果的整体社会成本还低些。通过影响企业招工环节来,缺点明显:监督难,效果不好;有干预企业用工自由之嫌;让法律复杂化了,增加了社会整体的法治成本。都上法庭了,雇主和雇工之间能融洽吗?大家想想看,商业机构都不是慈善机构,这种政策然并卵。我个人认为,鼓励生育,应对多生育者十年内免税。同时在教育体制上做相应的调整,学校老师团队招聘,应鼓励接收35岁以上、生育过多孩的高学历非师范专业的女性。当过妈的高学历女性,我想信能将现有的教育水平提高N档。

  怀孕需要生孩子,应该不录用,社会问题都往企业身上绑就解决了吗?社区没工作的妇女怀孕生孩子,居民社保医保管吗?政府兜底的机构都给不了企业负担的待遇,把问题都给企业,要这基金那基金的还有啥用,为啥就不每年评比下这些基金的运行效率,公开资金存量,透明收益比例呢?这种规定就是我给妇女保障福利待遇,但不用我出钱,给你们安排下家,这种我保障你权益他买单的做法,只要有权力谁都会干。其实只会暗中增加妇女就业的成本,如果通过统筹基金来保障,企业不会因为雇佣育龄妇女而增加成本,而女性也不会因生育失去生活保障,那才是真正保障妇女权益。

  其实说白了,大家觉得这个规定有什么用?无非就是加大了男性的就业力度。女的找不到工作就回家生孩子。不然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就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找不到工作就得靠男的养你。这样男的更好找老婆。女的找不到工作。就在家生孩子。也不敢提离婚。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