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6 22:05: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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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城市化进程推进明显,越来越多人住进了小区,随之而来的小区物业费成为了每个小区家庭每年的必要支出,这笔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
 
    而物业收费之后主要负责小区里日常的环境清洁、安保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等工作,可以说物业公司在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公共管理上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按理说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应该是携手共进的关系。
 
    1、物业与业主有矛盾,相处不和谐
 
    但现实情况是小区业主与物业相处并不十分和谐,物业乱收费、收钱不办事、欺负业主等,这类物业的负面新闻开始频见报端,业主们觉得自己缴纳物业费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开始对物业的服务不满,于是只能用拒交交管理费或集体声讨的方式予以维权,但物业收不到物业费又没办法提供服务,二者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很多业主把物业公司视为“毒瘤”,纷纷要求取消物业。
 
    其实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其实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意识的不到位和业主欠费方式的对抗。
 
    比如物业公司擅自调涨物业费却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费涨价是属于重大事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涨价的。如果没有业主大会,需要经过一半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并报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方可实施涨价行为。
 
    诸如此类物业行径并不少见,当然也有业主对物业故意挑刺、胡搅蛮缠,这就更加深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
 
    2、现行小区物业公司并非业主同意
 
    于是业主们都提出要取消物业,实行业主委员会自治,那为什么现在业主们都会对物业不满意呢?
 
    主要是因为现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小区物业都不是业主全体选聘,原因是房地产商卖房就已经绑定好物业进场,业主们只能在买房时候看一下是哪家物业,只要不是太坏的物业就入住了,或者都不知道物业的好坏,等到入住之后才后悔莫及。
 
    3、小区业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是最好办法
 
    至于业主委员会自治小区管理其实也不是很好的办法,先不说业主委员会人员组成,很多人都有工作,上了年纪的人管理小区,谁又能放心呢?
 
    在北京4000多个小区中,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20%,而在这仅有的800个业委会中,只有200个能维持正常活动。
 
    随便找财经网觉得小区业主自己确定物业公司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还不能硬性绑定,而是要设置一个3年的年限,到期不满意可以换一家物业公司,这样也能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以免到期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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