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2 18:04: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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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这辈子命好苦!一辈子都为了为母复仇而活着.我觉得他应该精神不正常,因为绝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做,不会为了复仇活着,所以应该给他好好做做精神鉴定,有必要的话可以请国外的专家来做精神鉴定!

  辩护人提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一审管辖存在严重不适宜的确定性事由,不应对本案行使管辖.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福如(张扣扣的父亲)提出的国家赔偿案件及申诉案件已经进行了处理,在没有查明两案是否合法的情况下,本案不适宜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案件事实清楚动机明确为报杀母之仇,有投案自首情节,要考虑当年杀害其母的凶手只判刑七年执法不公令人愤恨的起因,才引发今天的案件,这个案件应该说很有教育意义,值得全社会包括司法机关共同反思.庭审不必说那么多废话,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留个活口,对其大孝无畏不惧死之心表示同情.

  生活不如意杀人的说法是扯淡,懒惰不负责的公安诱供是常态吧,我朋友在派出所见识过这帮人的诱供.杀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作为英雄会被铭记.为什么当年他的母亲被杀害,凶手只判七年??注意是故意杀人,不是过失杀人.每个人换位想一想,如果你的父亲(母亲)被别人故意杀害了,凶手只判七年,你咽的下这口气吗??分明是不公正 的法官在挑起社会矛盾.如果是我,我也选择杀掉凶手为母报仇,自己去坐10年8年的牢.可是现在为什么就是死刑了呢?

  其实说起来,当年这些人杀了张母亲,一人顶罪,判7年,罚9000,这里法院判决本身就有问题.今天张为母报仇,杀三人,判死刑与判无期,不得减刑,没什么区别,活着与死可能更难.但是,一条,死是十恶不赦,无期尚有人性未灭.今天对张的判决,应该要把过去对张母遇害的判决法官排除在本案审理之外,恐有对张的判决不利.

  不过说真的,整个案件里面也有很多让人不理解的地方,一方面不让调阅细节,一方面张的态度承认报复杀人,很明显求死,说实在,杀了那么多人,不可能不死刑.所以我相信张说的是他真实认知.只能说,可能有人想掩饰什么.而掩饰的东西跟这案的结果是无关的.除非证明其精神病,否则就算之前不公判案,也不能是从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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