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2 21:4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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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罕见的问题,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离了婚,就属于恩断义绝。离婚双方的经济共同体不存在了,我敢说有99%的离异者都会与对方在各个方面的关系上都撇得一清二楚,收拾得干干净净。像这种离了婚还留着个大尾巴,牵扯不清的事实属少见。
 
    就如楼主问的是,离婚后房产是否还能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只要房产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的,在房产的确权上都是可以落下双方的名字的。
 
    这肯定是双方都不愿意放弃房产的拥有权,也不愿意拿对方的经济补偿,认为吃了亏,僵持不下,与对方死抗到底。或者是都抱着和好复婚的愿望,才会在共同拥有的房产上各不让步造成这种局面,我倒是真心希望双方是抱着要复婚的愿望,才把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如果是抱着跟对方死磕到底的目的,它的不利之处在于一方想把房产卖掉,而另一方不同意,该房产就不能挂牌上市交易,只有经得双方一致同意,该房产才能进行顺利交易。
 
    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最好双方订立好协议,按照各占房屋的比例多少写清楚。也可以直接公证,或者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比例登记共同拥有各占多少,就不会留下后患无穷,拉扯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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