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09:0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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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拆迁安置房是高层住宅,那么被拆迁安置房是共有的,因为高层住宅本身就有共有面积,被拆迁安置房的共有面积和被拆迁房屋的共有面积差不多。

2.如果被拆迁安置房是没有公摊的自建房和平房,那么被拆迁安置房就没有公摊面积。

1.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不同于商品房。安置房的土地属于划拨土地,所以不同于正常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的,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但拆迁安置房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商品房产权齐全,但安置房产权不一定齐全。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不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也就是拥有完全的房屋权利。商品房是完全的产权,即完全的住房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出让,即缴纳土地出让金。

3.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房屋。并放置供居民或租户居住和使用。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安置户,此类房屋的出售不仅受法律和法律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 持证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对于无证安置房,要区别情况,注意以下问题:

1.拆迁前调查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有产权证,只是因为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虽然麻烦,但是以后产权证还是可以办理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避免日常收入发生纠纷。一些开发商为了增加收入,可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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