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30 15:3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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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房子新旧置换之际,将妻子的婚前财产转为双方的婚后财产;视其性质,必要时追究其责任,乃至起诉到法院.

  此类情况以前曾经听说,现在成为一些“婚渣”的惯用手法,一般以女方为主.其中有一个技术问题,即新房子的价格是否高于陪嫁房?如果新房子价格远远高于陪嫁房,这就剪不断,理还乱了.

  即使新房子上没有女方名字,但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感情一直很好,而且生活上需要新旧房子的置换,那就没有必要神经过敏了.但是不写妻子名字在房产证上,还是欠妥之举.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存款现金,还是不动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题主的陪嫁房,明显属于婚前财产.

  现丈夫在婚后将其卖出以后,在新的房产证上删除了其妻子的名字.如果丈夫属于疏忽,则应赶紧去补办新的房产证;如果是有意为之并有离婚的嫌疑,唯有对簿公堂.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各类财产,包括房子与存款以及现金在内,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来的女方婚前财产,转眼间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见丈夫居心叵测.具体解决问题的时候,宜先礼后兵.尽量通过协商妥善处理,在房产证上还以本来面目,如果男方一意孤行,置换房产是为了离婚的财产分割.女方应搜集相关资料;以便在司法程序中使得自己的婚前财产得到法律的保护.

  面对现实,女方勿能患得患失,过于顾及丈夫的面子而忽略自己的权益.此事如果拖延时间太长,即使上法院打官司都可能错过了最佳时间.

  如果夫妻恩爱,丈夫在家庭开支方面全权负责,全家还有大笔婚后存款.那就好好沟通,彼此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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