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0 22:41: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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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取消物业”的人士,大都是认为没有得到相应服务的业主,他们提出这样的想法是基于对物业公司的心理抵触。网络社会上这么多业主对物业公司有意见,必然有他们的道理;本人作为一名业主,对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也不满意。
 
    然而,这些“建议取消物业”的业主,可能大部分不是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对于社会分工以及社区管理模式一知半解,明显带有情绪化的色彩。而物业公司在服务方面的种种弊端,则加重了业主们的抵触情绪。
 
    特别是围绕缴纳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只管收费,但是相关服务没有及时跟进到位。业主方面,认为自己缴纳了物业费,就应该得到满意的服务。因为业主除了拒缴物业费之外,没有办法制约物业公司。
 
    业主拒缴物业费,大概率是实在“投诉无门”背景下才出此下策。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解决业主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概率不大。对此,物业公司有必要进行自我反思,找出问题的根源加以解决。
 
    至于业主方面,拒缴物业费应该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为之。贸然“赶走”物业公司往往得不偿失;“东山的老虎吃人,西山的老虎也吃人”。换了好几家物业公司,结果一家不如一家。
 
    于是,有人就想出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替物业公司;还有要求街道社区来管理小区。这些看起来很“潮流”的想法其实很天真,只有缺乏管理阅历的业主才有这样的幻想。
 
    “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民间松散的组织,又是“投票产生”的;监督好物业公司已经勉为其难;替代物业公司很难取得成功。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具有相应的管理职能,没有精力,也没有权力来管理小区的具体事务。
 
    对于上述“无解”的难题,一方面小区业主需要面对现实;另一方面城市管理部门需要立法立规,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督,防止其“为所欲为”。这是一项涉及到民生的大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才能有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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