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2 16:2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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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违规行为。

  刚才看了不少答友的回答,很多人都说拒收人民币是企业自身的行为,不应该上升到违法的高度,毕竟企业内部想使用什么支付是企业自己的规定。

  但我想说的是,企业有权选择哪一种方式收款,但不能拒绝任何形式人民币付款,因为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也就是说不论是纸币还是硬币,只要是属于人民币的范畴,任何人都不得拒绝。

  此外在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公告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比如2019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就连发了5张罚单,对北京5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处罚的原因都是因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

  其他省份也出现过不少因为拒收人民币而被处罚的案例,在这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人民币纸币,硬币都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人不能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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