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9 15:43: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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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在刚开始起火燃烧的时候火势很小就一点点火,这个时候没人拿灭火器去灭火,等火燃大了才有人拿灭火器去灭火。拍视频这个人当时的心态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不知道,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悠哉游哉、漫不经心、看热闹的围观路人。事后又发补充视频说围栏太高翻不过去救人,如果诚心救人的话那一米多点点的围栏会是无法越过的障碍吗?其实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戚某某(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适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某某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某(女,31岁)和白某某(女,34岁)两人死亡,两车损坏。

  看视频发现两个疑点。首先,我们看到这个不是一般的追尾。后车的发动机部分已经全部插入了铲车发动机部分。会不会已经卡死了呢?即使挪车仍然会拖带着后车前行,儿不能脱离接触呢?另一个是即使铲车违法上路,在四环主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那么大那么高的车体是很显眼的。而后车却是笔直地撞了上去,且完全钻到了铲车发动机下面,可见车速不低。可能是后车驾驶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而造成了死亡的悲剧。所以交警初步定性为过失致死的结论并无不当。

  说的挺有道理,但还是有些不明白,一是由于后车已经起火,要对人施救的时候如何标明位置?如果把人拖出来了不管有没有救过来,但由于位置已经无法确定影响定责,因施救而没有在施救前标明位置的人要不要担责?二是如果没有起火,在报警后救护车到达前,稍有常识的都知道有些伤情是不能随便搬动的,这时是搬还是不搬?如果不搬因拖延不施救致死,医生到后说应该搬动后施救,那当事人要不要担责?而如果由于搬动致使伤情加重,责任有事谁的?不是在找茬,是在是不懂,请专家和律师给个明确指示,法律不是喊口号,应该是严谨的明确的,而且上面两种可能在发生车祸是也不是罕见现象。

  首先这开铲车的家伙拿个电话像没事人似的转来转去,只要他上去拉开车门,那俩人就有存活的希望,看了想给他一棍子;其次,那些路过的车没有一辆停下来帮忙救人,像冷血动物。不要说什么道德绑架,你们是缺德之人、懦夫。希望你们今后碰到事没人帮你们,谁帮谁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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