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3 15:15: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不管怎么说,如果所发的小视频,容易产生人身伤害和风险的,就必须做出提示和注意事项,而且,提示和注意事项必须在显眼处,能够让模仿者或者监护者等很方便看到。否则,发生模仿伤害现象,就要追究发布小视频者的责任。

    要知道,由于网络的普及,任何一则信息,一个动作,一种行为,都有可能带来很快的传播,会引来他人的学习和模仿。因此,就更需要发布者能够把可能出现的风险排除掉,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带来的伤害提醒观众、尤其是模仿者避免发生伤害他人的行为。
 
    很显然,办公室小野的小视频,是导致女孩受伤害的原因之一。虽然好女孩及其父母有责任,但如果没有办公室小野的视频以及没有有效提示的问题,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所以,办公室小野是没有推卸责任的理由的,而只有判断责任大小的权利。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