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9 11:44: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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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资金链断裂,老板用信用卡透支来支付员工工资而入罪,从道义上值得我们同情和赞许,但作为一位民营企业家,却没有认真区别合理与合法的界线,以致身陷囹圄,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在所有的债务纠纷中,银行信贷资金的管理是最严格的。一是门槛低,适合人群数量庞大,管理难度大;二是信用卡授信一般属于信用贷款,无抵押担保,第一还款来源风险较大,第二还款来源更加脆弱。因此,在刑法中都有专门条款,贷款有诈骗罪,信用卡也有诈骗罪,之所以严苛,是因为涉及到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
 
    央行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截止6月底信用卡总授信额度高达16.32万亿,环比增长3.2%,应偿信贷余额(实际使用额度)7.23万亿,环比增长3.64%,而逾期半年以上未偿额度高达838.84亿,平均不良率为1.16%。实际使用额度7.23万亿究竟是什么概念?可以对比一下,据招商银行二季报显示,6月末总资产也只有6.79万亿,还不及全行业信用卡实际使用额度。虽然目前信用卡平均不良率仍然低于国际警戒线5%,但可以想象部分银行不良率也非常吃紧的。一旦失去法律重典的支撑,1年的损失完全可以毁掉一个中小型银行,这对金融秩序的稳定危害极大。显然,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只懂人情世故和经营管理是不够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难免走上歧途。
 
    曾经有网友提问,我用信用卡透支用于慈善,算违法吗?道理也同样如此,小金额逾期不还仍然违法,本金超过5万的就是犯罪。因为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有几点明确认定标准(最新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本金超过5万
 
    2.逾期超过3个月,经发卡行两次以上有效催收
 
    3.拒不归还的
 
    从本案主角阿信的透支信用卡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的过程中,基本符合认定和判决要件。透支本金38万多,涉及几家银行,以旧的司法解释,本息1万或以上均可刑事立案;在逾期时间上肯定超过3个月,同时银行虽然无法联系本人,但可以通过信件、邮件、律师函、上门、公告催收等形式实现法律意义上的有效催收,找不到你,并不代表银行催收无效,最高检和最高法对有效催收有专门解释;非法占有和拒不归还的认定,主要是无法联系到持卡人,这一情节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隐匿、抗拒和躲避债务均可直接认定为恶意透支,也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这也是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的核心原因。
 
    回顾本案全过程,阿信最终被判刑入狱,不是因为透支金额较大,也不是逾期超过3个月,而是因为银行多次催收都无法联系到本人,在法律上称为情节较为恶劣,无论发卡行还是法院或刑法都是无法容忍的。假如欠账不赖账,不隐匿和躲避,坦诚面对,主动和发卡行协商,制定个性化还款协议,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最多也就是民事责任,后悔啊!所以,这种教训真的值得广大卡友深思,特别是有类似情况的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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