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0 18:53: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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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必须要明确一点,物业带人上门殴打业主这件事百分百错在物业,不管业主是否有向物价局举报物业收费过高的行为,物业都不应该带人上门殴打业主!

    拜托,你是物业,是维护和保护业主的,而不是专门请来揍业主的,如果社会上的物业都是这样搞维护和保护工作,那以后谁还敢请物业呀?
 
    对于这个事情,小编是觉得,负责人翟殷两人是披着物业这个外衣来行事的,所以他们代表的是物业这个身份,因为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民事法律责任的层面,物业公司需要对业主进行赔偿,内部也需要处理相关人员以对业主给出交代,在刑事法律责任的层面,殴打羞辱的人如果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确实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接受刑事惩罚。
 
    回过来说,原因尽管现在是各执一词,但不管是举报物业收费过高,还是偷看女工宿舍洗澡以及女工内衣失窃,如果是前者,就更没有动手的理由,当然后者也没有动手的理由,如何找到证据,如何在合法的范围内使业主受到保护,这才是物业需要做的。
 
    明人不说暗示,物业揍人,小编觉得不管如何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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