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6 16:42: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卖出去的房子,那就是人家的,十年前你把人家的钱都花了,十年前的那些钱,可不是现在的价值,现在后悔,的确有点不地道,换句话来讲,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吗?你喂了狗的包子,还能从狗的肚子里边再刨出来吗?你过了十年的生命,还能回到十年前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还有些人问过一些问题,现在正在租的别人的房子,这个房子租赁还没到期,也该拆迁了,是不是应该也分点拆迁费,一个合同是管一个合同,租赁违约按照租赁违约的办法去解决,和拆迁有什么关系,和你这个一样,买卖是买卖,拆迁是拆迁,和你有什么关系,现在后悔,只能说你是在制造麻烦,人在利益面前都是如此,但是又何必呢?

  第一,这个房子,换作是你买了,你会不会再还回去,先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之后你再想一想,你这样的想法,对方能不能支持你,或者会给你出什么幺蛾子,或者是你出的这个妖蛾子,对方会给你打什么样的太极拳,这一点你要想清楚,理论上你是不应该这么去想,因为这个房子,和你没关系,我估计你现在有这个想法,有可能是这个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难道你有?把?柄?

  第二,即使你手里有把柄,房子没有过户,但是有购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是生效的,即使是走法律的渠道,你也没有任何胜诉的可能,记住,法律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特别是贪婪的一方,而是更加公正的去保护,合同章中的当事人,你想一想,你能,扳回这一局吗?

  如果搬不回,你的人格就彻底破裂了,在邻居面前,甚至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抬不起头来,个人建议,还不如堂堂正正做人,让别人也堂堂正正的去拿钱,因为你没有这个命,假如你有这个命,当初你也不会卖这个房子,卖房的钱你都用完了,这个时候你后悔了,换句话来讲,假如这个房子拆迁,还需要每户补贴拆迁单位几万块钱,你是不是也勇敢的把你的钱拿出来,去做补贴,我相信你自己把手剁了,应该也不会吧,所以呢,建议你收手,好好过日子吧,给自己的良心,一个心安的家。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