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7 17:02: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现在社会各种贷款五花八门,广告扑天盖地,无形中诱惑了很多没有什么自控能力的年青人,或者成年人!提前消费,透支个人信誉度!这种乱象应该整治和规范!对手段恶劣的放贷机构直接没收非法所得取缔!外加大额罚单,关闭经营途径,对触范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0后被告人杨春燕因犯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一审获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实我觉得,对非法金融机构货款的个体商户,法律早应该打击了,要让那些非金融个人贷款商户血本无归还要座牢才对,非要等到为货高利货而无估怨死的那么多生命后,才对法律从新认定非法个体高息货款个人金融商户的识定,可惜那些身陥高利息死亡的灵魂。

  当然咯,套路贷引起很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催生了很多犯罪。应该坚决打击,套路贷现在在全国各地大量的存在,应该坚决彻底的打击,毕竟对于现在的环境来说确实是如此,而且对于他们来说,这东西也不能给他们当成摇钱树来使用了,你说是不是呢?

  其实说白了,这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低门槛放贷,高利率还贷,诱使很多贷款人上当受骗,最后陷入绝境。这种没有人行、工商审批和监管的民间借贷机构,早己被定为非法机构,是打击的重点,但是为何屡打不绝,原因还是有生存的土壤,俗话说“有买的就有卖的”,现在人的想法多了,要做的事多了,当然困难也就多了,要想如愿,“钱”说了算,这才有不计个人偿还能力,不顾个人财产风险,一味听取放贷人的花言巧语,而钻了套的贷款人。这些人深知按自身条件无法从银行或正规的借贷公司贷款,也明知非法民间贷有被坑风险,仅凭对偿还能力的肤浅认识,抱侥幸心里去借贷,恰好正中下怀,他们吃的就是这样的人,先给你甜头,后吸干你的血,所以说在打击非法借贷机构的同时,有关部门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对真伪的辨别能力,尤其要打消人的侥幸心里,坚决不向无资质无审批的借贷机构发生任何往来,要警惕能轻易到手的贷款,很可能让你拿命去还。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