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9 18:2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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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的问题可以分两个部分回答。

  第一,职业放贷人构成什么罪?如何举报?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发现借款人有职业放贷等非法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第二,认定为非法放贷的职业放贷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借款人仍然要还款。
 
  借贷人的行为一经被认定为非法放贷的职业放贷行为,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借款人不用还款。根据目前最高院的判例精神,借款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已经出借的款项应当返还,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持。另外,对于已经支付的高于法律规定的违法利息的,可以主张返还或者冲抵本金。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非法放贷行为,你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而且现在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同时,虽然因职业放贷行为认定合同无效,借款人还是要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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