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4 19:47: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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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疫情期间没有任何理由“应该”让房东给租户减免房租。
 
  房东和租户是签了合同的,有合同该怎么履行怎么履行,发生疫情房东也不能幸免,有什么道理必须、应该、一定要让房东给租户减免房租?平常时期也是租户愿意租就租,不愿意租就不租,而且价格是双方谈妥以后才签的合同,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事情,房东并没欠租户的人情,业不需要在疫情时期给予减免。
 
  当然了,如果租户与房东的关系一直相处的很好,并且是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房东出于友情适当减免也是可能的,但前提是房东是自愿的,而且减与不减,减免多少,也是房东说了算,没有“应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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