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7 22:4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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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期盼多时的“靴子”落地,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目前,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5.400, -0.01, -0.18%)农业银行(3.460, 0.01, 0.29%)中国银行(3.620, 0.02, 0.56%)建设银行(6.670, 0.02, 0.30%)交通银行(5.310, 0.00, 0.00%)

  商业银行、保险资金是债券现货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其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满足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增强经营稳健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将推进国债期现货市场协调发展,丰富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功能发挥。

  扩充银行风险管理“工具箱”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市场,这些机构有了管理利率风险的新工具,从而可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和对冲。”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董登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国债期货市场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态势之中。中金所于2013年9月6日上市了5年期国债期货,于2015年3月20日上市了10年期国债期货,于2018年8月17日上市了2年期国债期货,基本形成了覆盖短中长端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业内人士表示,已经成功上市的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运行平稳,效率不断改善,功能逐步发挥,具备承载商业银行、保险资金入市的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主要持有者。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00.4万亿元,其中,国债托管余额为16.1万亿元。而从国债投资者结构看,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绝对的市场主力。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商业银行在国债承销、做市业务、债券交易、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均面临着一定的利率风险,具有管理利率风险的迫切需求。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国债现券市场最重要的持债主体的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提升国债期货市场定价效率和精度,形成准确反映全市场的价格信号;二是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国债业务风险,促进现货市场平稳发展;三是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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