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9 16:54: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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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这不是要不要签,而是必须签,签订新的LPR定价方式,对购房者而言好处大于坏处,因为未来利率下行几乎是肯定的事。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在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之间,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进行转换,以后只有一种中长期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即LPR+点。下面咱们以问答的方式展开。
 
  问:那些情况需要转化?
 
  答:同时符合以下三点就需要转换
 
  (1)在2020年1月1日签发放,或者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
 
  (2)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或者基准利率打7折
 
  (3)浮动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的。
 
  问:必须转换吗?
 
  答:国家正在全力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贷款利率“双规合一轨”,参考LPR定价是大势所趋,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建议转换。
 
  问:怎样转换?
 
  答:根据人行要求,按照“等价转换”原则,用购房者现在的实际利率水平倒算出加点数值,将基准利率上下浮动(做乘法)转换成“LPR加点”(做加减法)。
 
  问:加点值怎样计算?
 
  答:加点值(可以为负数)=购房者现在的实际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LPR,以后加点值不变。
 
  例如:小张的房贷是20年期,利率水平为基准利率下浮10%。(4.9%x(1-10%)=4.41%,小张在建行手机银行上选择转换为LPR,在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倒算出的加点数值为-0.39%(-39BPs)=4.41%。
 
  (小张现在的利率水平)-4.8%(2019年12月的LPR),加点数值(-39BPs)确定后固定不变。
 
  如下一周期(通常1年)即2020年12月20日LPR报价为4.39%,则小张2021年全年房贷利率为4.39%+(-0.39%)=4%
 
  友情提示:这个转换选择权只有一次。
 
  当然小张也可以不转换,即未来剩余年限还款利率一直保持4.41%,利率市场化和小张无关。
 
  问:LPR每月公布,房贷是否也每月调整?
 
  答:不会。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转换为LPR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利率至少一年调整一次),因此不会每月调整。
 
  问: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如何选?
 
  答:可以选择每年1月1日调整或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应日期调整。
 
  以上是重新签Lpr定价基准转换的常识问题,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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