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0 16:1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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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冠疫情的爆发确实让很多人始料未及。由于新冠肺炎拥有极强的传染性,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很多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当然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免收企业的社保费。这一政策究竟是怎样的呢?
 
  减免社保费如何减免?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定调,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2月20日人社部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湖北省所有企业2~6月份社保费全部减免;湖北省以外的地区减免中小微企业2~6月份的社保费,大型企业2~4月份的社保费减免50%。
 
  需要明确的是,减免的社保费只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是缓缴。
 
  减免的三项社保费,只是包括企业负担部分,职工本人负担部分并不包含在里面。至于什么原因,后面解释。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的减免政策确实也有,但是是因各地而异的。医疗保险的减征,是从2020年2月起对企业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减征时间不超过5个月。但是,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才可以实行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却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统筹指导安排。所以,具体操作很复杂,比如说青岛市是从3月1日起对企业负担的医疗保险费率有9.5%降低至8.5%。所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一样,并不是全部减免。
 
  减免的人员和单位范围
 
  受到减免的范围,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并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这样的受疫情影响不大的用人单位,比如一些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不属于减免范围。
 
  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明确一下。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说至少有两人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四险,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免非个人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范围内。主要原因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本身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选择性的。而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是必须的、强制性的。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其他的或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等优惠政策,主要是为自己负责,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需要为别人负责,所以情况是不一样的。
 
  但是青岛市的医保减征政策,是全市范围内所有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在内。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由10%降低为9%,也是受到一定的优惠了,每月减轻负担至少30多元。
 
  个人社保部分不能被减免,主要原因还是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几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8%,这一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要职工领取不完,去世后可以由家人继承。医疗保险也是这样,职工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买药挂号使用,万一去世没有花完,仍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其实除了社会保险费减免以外,为了减轻企业现金流的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另外,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到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的返还,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最高返还标准可以达到上年度6个月的失业金。
 
  所以,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还是非常给力的,充分考虑到了具体实际情况,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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