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15:4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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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消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2020年5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国光大银行(3.700, 0.00, 0.00%)呼和浩特分行原副行长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同案犯戚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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