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7 14:3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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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这个提议虽然在理论上看起来是可行的,但是实际上却无法操作,可能只是一个看上去很外的提议,无论是提案通过还是实际操作都无法继续进行。

  首先见义勇为是我们提倡的一种外德,但是我们却不应该把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我们可以在道德上或者经济上来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是如果入刑的话,就意味着把这作为一种道德上的绑架了。

  而在见到危险或者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时候,不是所有人都做好了准备来见义勇为的,虽然有些人是意愿上没有动力,但是更多人可能是客观上没有条件,如果硬要这些人出手帮助的话,可能反而会多一个陷入危险的人。

  其次,我们如何衡量在见到危险的时候,这个人是否应当挺身而出呢?第1个方面是如何衡量是否陷入危险,比如说我们在河岸上看到一个孩子正在戏水,我们无法判断这个人水性如何,是故意游泳还是有溺水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身营救,可能有点冒失,但是如果犹豫了,就可能被这个提案所追究责任。第2个方面是在判断已经有危险情况的时候,如何衡量这个人是主观意愿,没有投入救险,还是因为客观条件不能够救险呢?任何人都没有能够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去衡量问题的可能性,唯一的标准,只有当时的人自己才能够做主,这就不能够作为惩罚或者刑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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