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4 11:09: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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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征地补偿,村委会和个人怎么分?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几个概念:

  一、村集体。什么叫村集体?村集体是指一个村,包括村民和村民小组以及村委会的一个集体组织,也就是说村集体包含了村集体成员、村民、村民小组和村委会。

  二、村委会。村委会是村集体基层组织的一个管理者代表或者说是管理机构。村委会只是一个部门,他是村集体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时村集体的管理机构代表。

  三、个人。村集体的个人包括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户口在本村的村干部。有的村干部属于委派或外聘的,不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是村集体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

  四、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也叫机动地,或者说未分配到个人,由村委会代表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比如,机动地,依法有偿或者无偿收回村集体的土地,村委会办公楼房建设用地,公房建设用地等。集体的土地权益属于整个村集体,并不是属于村委会或者说属于个人。

  五、个人土地。个人土地包括承包耕地、林地、草地和宅基地。个人土地也属于集体土地的一部分,但权益属于个人,不属于集体。

  弄明白上面五个概念,其实就知道村集体征收土地的补偿怎么分了。

  首先、征收集体的土地补偿。

  也就是说征收的土地是集体大家的,没有分配到个人的集体土地,这部分土地的征收补偿款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需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分配方案才可以分配,原则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名成员均能参与分配,村委会可提取部分作为管理经费,但须要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村委会和村干部无权以个人名誉侵占村里面的集体财产。但集体的土地被征收,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人员就不能再参与分配。

  其次、征收分配到个人的土地补偿。

  村集体已经分配到个人的承包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从概念上讲仍然属于集体土地,但这部分土地已经分配到个人,合法权益属于个人,也就是说征收分配到个人的土地补偿款归个人,不归集体。这里有一个误区,很多人把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就认为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宅基地补偿归集体,这是错误的,这也是一些地方村委会干部非法侵占农民宅基地补偿款的原由。凡是分配到个人的土地,不管是房屋补偿还是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补偿,补偿款都由个人享有,因为个人是集体的一员,有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分配给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当然归自己。现在法律规定,即使户口迁出了村集体,国家都是允许迁出户口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的退出宅基地。也就是说凡是户口迁出村集体的村民,原来在村集体分配的土地退出都是有偿的,所谓有偿是指可以有偿转让给本村其他村民或者主动退还给村集体获得合理经济补偿,依法被征收当然应该获得经济补偿。也就是说,户口迁出的村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款都属于个人,本村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更应该更当然属于村民个人。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款怎么分要看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哪种,属于未分配到个人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归集体共同分配,村里面每个成员均有分配的权利。如果属于已经分配到个人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无论是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土地补偿,补偿款都属于个人,那些打着房产属个人,土地属集体,把分配到个人的宅基地补偿款归为村委会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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